西电教〔2013〕221号
各有关学院: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校工作方案》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2011级“卓越计划”试点班的学生选择专业方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级“卓越计划”试点班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自愿在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网络工程3个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专业确定后不再更改。
二、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分别组织本学院所管理的“卓越计划”试点班的学生自主选择专业。
三、试点班的学生从第6学期开始,按照选择后的专业学习专业课程。
四、试点班的学生第4学年的学费,按照选择后的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五、2013年11月4日~12月2日,各学院组织试点班的学生认真填写“2011级卓越计划试点班学生专业选择表”(见附件1),12月3日前各学院将选择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附件:1.
2011级“卓越计划”试点班学生专业选择表
2.
2011级“卓越计划”试点班学生专业选择汇总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