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1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学生选拔实施细则》(西电教〔2011〕121号)精神,2011年“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共选拔120名学生。经学生自愿报名、笔试、面试、预录取名单公示等环节,学校研究决定,现将符合“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录取学生的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同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班的学生前3学年不分专业方向,统一上课,第6学期末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方向,设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网络工程等3个专业方向。
二、为了加强学生管理和学习指导,学校决定将试点班编排成3个小班,每个小班40人,分别由通信工程学院(1班)、电子工程学院(2班)和计算机学院(3班)等3个学院进行管理(具体分班情况见附件)。分班原则:原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的学生仍由原所在学院管理,其他学院的学生则随机分配到这3个学院进行管理。
三、各相关学院为每个小班配备1名专职辅导员,每10名学生配备1名学习导师。
1.专职辅导员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等工作。
2.学习导师一般应由青年教师担任,主要负责学生的学习、心理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方案,指导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学习导师和学生每周至少见面交流1次,通过其他方式沟通交流1~2次,学习导师要认真填写《学习导师工作手册》,于每学期末交到学院办公室,学院统一交到教务处。
四、试点班学生1~3学年的学费每学年6000元/生,对于原录取专业学费低于6000元的学生,应补交相应的差额学费(具体补交学费数额见附件)。
五、试点班学生学号的编写原则
试点班学生的学号由教务处统一编写。学号共8位,第一、二位为单位编号,暂定为“00”;第三、四为入学年份的后两位,即“11”;第五位为专业编号,暂定为“1”;第六位为班号,即“1、2、3”;第七、八位为序号,即“01~40”。
六、为加强学生管理工作,2011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的学生需要相对集中居住。请新生部组织各有关学院做好试点班学生宿舍的搬迁工作,新生部牵头制定搬迁方案,各学院积极配合并具体实施。学校希望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做好试点班学生宿舍的搬迁工作。
附件:2011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学生录取名单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