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属高校、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的通知

2023-11-17  审核人:  (已浏览)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以项目产出为导向的教改项目建设,学校决定从2023年起开展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两类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本为本”,落实“四个回归”,推进“四个一流”建设,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及教学改革实践项目以教学一线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教学研究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

二、立项范围及类别

(一)立项范围

研究类项目立项范围参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项目管理由本科生院计划中心负责;

实践类项目立项范围参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类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项目管理由立项指南中列出的本科生院相应中心负责,归口管理中心负责实践类项目的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及数据审核工作。

(二)立项类别

研究类立项项目分重点和一般两种项目类型,建设周期为2年:202312月~202511月。

实践类立项项目分重点攻关和重点两种项目类型,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202312月~202411月(招生改革实践项目因工作需要项目结项时间为2024331日)。

(三)资助经费及立项数量

学校提供项目资助经费,研究类项目重点项目2万元/项,一般项目1万元/项;实践类项目重点攻关项目5万元/项,重点项目2万元/项。

项目主持人应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在国家和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要求范围内使用经费,不得用于与项目研究和建设无关的开支,所取得的项目成果归属于学校。

 三、申报要求

(一)研究要求

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紧扣近年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重点关注“四个一流”建设、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核心课程建设、数字化战略、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鼓励跨单位联合选题申报。

2.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3.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

5.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项目要求

1.校级教改项目若获批立项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资助额度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资助。

2.研究类重点项目原则上应完成教改论文至少2篇,一般项目至少1篇,发表论文或公开出版时,须标明属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3.实践类项目成果应有实际产出,产出要求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类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

(三)项目主持人及成员要求

1.教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一个项目限主持人1名,同一人不得同时申报主持2项及以上教改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申报项目有教学研究团队支撑的优先考虑。

2.重点攻关及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实践类项目可根据情况适当放宽),一般项目的主持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较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和教学研究能力;项目主持人应已按期完成了2021年校级教改项目的结题工作,未完成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本次教改项目。

3.项目组成员总人数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集体项目和多部门联合申报的项目不受此限制,非主持人单位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同一个参与人参加项目不能超过3项;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

以学院或学校部门为单位申报,多部门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明确主持单位,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3个。

(二)申报程序

研究类项目:各单位组织教师在“教学改革服务”线上系统进行填报,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与初评,依据限额(附件3)确定推荐名单(排序)。

实践类项目:由各归口管理中心组织安排。

(三)项目申报材料

研究类项目:202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4ExcelPDF盖章扫描件)。

实践类项目:由各归口管理中心确定。

(四)申报时间

研究类项目:请各学院于1210日前在系统上完成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审核及推荐提交工作,并将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xidian.edu.cn

实践类项目:请各学院于1210日前完成本单位项目的提交,各归口管理部门应于1220日前完成立项工作。

 

附件: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立项指南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类项目立项说明

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立项限额表

4.202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申报单位汇总表

5.202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类项目申报单位汇总表

6.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7.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31117

 

关闭

教务通知

Copyright © 2011-2020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

陕ICP备05016463号    陕公网安备61019002002681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 邮编:710126 电话:029-81891205

jwc.xidian.edu.cn 技术支持:信息网络技术中心 西安聚力

西电微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