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以往教育部本科专业设置相关工作流程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西电教〔2014〕57号)要求,学校提前启动新增专业、撤销专业及专业调整(指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如有变动,具体以教育部通知文件为准:
一、申报范围
(一)新增本科专业;
(二)新增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三)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
(四)拟撤销专业。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基本要求
各专业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设置专业,确保新专业质量达到设置要求。对于达不到《标准》基本要求的专业,原则上不予备案。新增专业须具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规划;
2.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有保障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3.有相关专业或专业群为依托;
4.有旺盛的社会需求(拟设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情况);
5.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6.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7.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对于跨院(系)设置的新专业,相关院(系)必须协商落实上述办学条件。
(二)优化专业结构
1.优先设置急需专业。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设置符合我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优先设置契合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对接当前急需的新兴产业和行业产业发展需要,就业形势好,文理、理工等交叉融合的新专业。
新增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依托学校现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专业申报,重点支持增设国家急需的电子信息、大数据、网络空间安全、集成电路、生物与医药等相关领域的专业。
2.调整专业存量。连续5年不招生的现设专业, 原则上应按撤销专业申报,新增本科专业的同时加快淘汰老旧专业、“同质化”专业,各单位应主动撤销不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发展定位的专业。
3.从严控制艺术类专业设置。申请增设艺术类专业的,应符合办学定位,并已列入正式发布的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规划文件一并附上 )。
三、申报材料
(一)拟新增专业
1.《2022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业设置申报意向表》(附件2);
2.拟新增专业建设规划和可行性报告(院长签字、盖院章);
3.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拟新增专业设立意见(学院教指委主任签字、盖院章);
4.《2022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新增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5);
6.其它补充说明材料。
说明:专业目录内专业为“备案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专业目录外及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为“审批专业”。
(二)拟撤销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
1.《2022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业设置申报意向表》(附件2);
2.拟撤销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等专业调整论证报告(院长签字、盖院章);
3.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拟撤销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的专业设置意见(学院教指委主任签字、盖院章);
4.《2022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拟撤销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及停招专业汇总表》(附件6,包含3张子表);
5.其它补充说明材料。
说明:停招专业名单为专业设置申报采集数据,指2021年实际未招生以及2022年拟不招生专业,包括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四、申报流程
1.请各单位将电子版《2022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业设置申报意向表》(附件2)于5月23日10:00前发送至教研科邮箱。
2.在确认各单位申报意向后,请于6月6日前将其余申报材料(对应申报类型)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交教研科。
3.本科生院汇总申报材料后将组织校内论证及评审,请申报专业提前准备5分钟汇报PPT(汇报模板联系教研科),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校内评审后将报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及校长办公会进行审议。
4.本科生院初步计划7月上旬组织申报专业进行系统填报,各单位须安排专人完成系统填报相关事宜,并将填报联系人名单报教研科。具体填报时间及要求将根据教育部通知文件调整。
希望各单位以“十四五”发展规划为依据,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本单位发展,高度重视专业设置申报工作,抓紧时间对拟增设专业进行市场调研和论证工作,认真撰写申报材料,按时申报。
联系人:张希颖,81891764
地点:教研科(南校区行政楼201室)
邮箱:jyk@xidian.edu.cn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2022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业设置申报意向表
3.2022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新增专业申报汇总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5.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设置申请表
6.2022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拟撤销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及停招专业汇总表
7.2021年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
本科生院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