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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本科)​​​​​​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07-06  审核人:  (已浏览)


各单位: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凝练教学成果,切实做好新一轮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遴选推荐,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本科)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申报的教学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应是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要突破或显著成绩,在学校教育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有明显效果。评选原则如下:

注重导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注重创新。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特点,深入探索,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新突破。

注重一线。优先推荐教育教学一线成果,加强专业、课程、教材、实践等核心要素建设。成果应经得起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推广性。

注重公平。向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倾斜,激励教师

潜心教书育人。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应经过1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学校正式在编的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

2.在联合培养人才过程中做出贡献的校外人员。

3.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每位主持人只能主持申报一项成果。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5.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三)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级别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四)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一线普通教师所取得的相关成果,在同等水平条件下可优先获奖。

三、成果奖励等级和名额

(一)2023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具体奖励名额视申报情况而定。

学校将根据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限额,从校级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二)对获奖成果授予校级成果奖荣誉证书。

四、材料要求

(一)《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Excel格式及盖章PDF格式)。

(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系统在线填写。

(三)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上传系统)。

(四)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PDF格式上传系统,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作为支撑材料目录第一部分列入)。

(五)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六)申报项目组可选择建立包含全部电子材料的成果展示网页,并在“申请书”中注明网址,保证网页正常运转。

各单位须于2023915日(周五)前完成申报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汇总表发送至jyk@xidian.edu.cn

五、评审组织

本次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时间大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统筹规划阶段。712日(周三)前,各单位向本单位人员传达文件精神,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单位的申报题材和类型进行认真论证、统筹规划。

第二阶段:正式申报阶段。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参评成果材料进行审核与初评,确定推荐名单(排序),组织申报教师进行“教学改革服务”线上系统填报, 915日(周五)前各单位在系统上完成申报成果审核及推荐工作。

第三阶段:评审阶段,9月下旬进行本科生院收到各单位申报推荐后,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在教务处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正式下文公布获奖名单。

线上系统https://ehall.xidian.edu.cn/,搜索“教学改革服务”,进入“项目申请批次”页面,选择或者搜索“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本科)”点击“申请”进行填报。

开展教学成果评选工作是总结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步骤,是争取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基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广泛深入地总结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闪光点,认真撰写“申请书”,组织好支撑材料。

六、异议处理

各单位须对报送的校级教学成果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参评:

1.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

2.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附件不齐全;

3.不符合校级教学成果评选原则与申报条件;

4.成果完成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

5.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期不符合时限。

学校评审后,将对拟获奖成果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材料持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本科生院实名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通讯地址与电话。

人:王梦琪 张希颖

联系电话:81891764

 

附件:1.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本科生院

                                                            20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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