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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毕业生毕业预审核及申请延长学习时间事项的通知

2023-05-04  审核人:  (已浏览)

各学院:

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有关工作,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2019版)》(西电教〔2019〕115号)管理规定,现就2023届毕业生预审核及申请延长学习时间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集中审核毕业资格日期截止6月9日,教务系统已经预设了综合审查模版,请各学院进行毕业生预审核。

二、延长学习时间申请

在规定的学制期间内,未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达不到毕业或授位要求的毕业班学生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未申请延长学习时间的学生按应届毕业生派遣离校,其毕结业及授位细则按文件规定执行。

1.申请办法

学生本人于5月11日之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经学院审核批准后,报本科生院,过期不予办理。

2.学业管理

(1)延长学习时间以一年为期,延长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

(2)延长学习时间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并上报省教育厅。

(3)延长学习期结束后,申请延长学习时间的学生按原方案进行毕业授位资格审核。

3.延长学习期间需按年度缴纳学费。

请各学院通知2023届毕业班学生,并于5月11日前将延长学习时间学生申请材料以及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本科生院学籍科。

附件: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生延长学习时间申请表;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生延长学习时间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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