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探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新模式,学校自2021年起将新工科一流人才引领计划纳入本科一批招生,现将电子信息类及计算机类新工科一流人才引领计划创新实验班学生分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班简介及可选志愿
序号 |
高考录取大类 |
志愿可选实验班 |
专业 |
主管学院 |
人数 |
1 |
电子信息类(新工科一流人才引领计划创新实验班) |
通信工程学院教改班 |
通信工程 |
通信工程学院 |
30 |
电子工程学院教改班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子工程学院 |
30 |
微电子学院教改班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微电子学院 |
20 |
2 |
计算机类(新工科一流人才引领计划创新实验班) |
计算机拔尖班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1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卓越班 |
30 |
图灵人工智能科学实验班 |
人工智能 |
人工智能学院 |
30 |
*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卓越班为本硕一贯制培养,满足条件的学生将进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6年一贯制培养渠道,不单独安排推免到其他高校的名额。
(1)教改班:根据“因材施教、分类培养”的教育理念,为一部分基础好、素质高的学生创造专门的学习环境与条件,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目标进行重点培养,我校开设了教学改革实验班。
(2)拔尖班:“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实验班的简称,为落实“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精神,在“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的基础上,拔尖班单独编班,注重个性化培养,实施本硕博贯通式培养,强化使命驱动、注重大师引领、创新学习方式、促进科教融合、深化国际合作,通过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形成一流的学术氛围,选拔培养一批勇攀科学高峰,推动新时代自然科学发展的基础学科拔尖人才,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奠定人才基础。
学校计算机拔尖班2021年获批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为西北地区计算机科学学科仅有的3所入选高校之一。
(3)卓越班:“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实验班的简称,为落实“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精神,对标新工科发展的基本要求,以学生为中心,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通过结构重构、流程再造、生态重构,构建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
(4)图灵班:图灵人工智能科学实验班以“国际学术前沿+国家重大需求”“科学研究+创新实践协同育人”和“高水平平台+高层次人才”为目标,实施新工科精英教育。
二、分流时间及程序
1.志愿填报 9月19日—9月27日17:00
登录一站式服务平台大类专业分流模块进行志愿填报。
2.公布面试安排 9月28日上午
教务处网站(jwc.xidian.edu.cn)公布面试分组、时间、地点等信息。
3.面试考核 9月28日—9月29日
组织面试等相关考核环节。
4.录取公示 9月30日—10月2日
学校对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学生自10月8日起按各实验班课程安排上课,请及时查看更新后的课表。
学校在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有关人员或专家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由本科生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复议。
5.名单公布
经公示无异议后,本科生院式发文公布分流结果,办理相关手续。
三、分流录取规则
1.由面试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专家小组一般由3~5名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团队精神以及实践动手能力等。竞赛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竞赛获奖情况在面试时由评委予以综合考虑,并纳入面试成绩。
2.按照学生的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定位次(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并确定分流名单。
3.未按照相关流程在系统提交志愿的学生,系统将通过随机录取的方式来分流到未录满的实验班。
四、其他
1.分流后学生学费自2022~2023学年起按照录取实验班所在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多退少补。
2.实验班相关事项咨询方式:
序号 |
部门/学院 |
联系人 |
咨询电话 |
1 |
通信工程学院 |
顾老师 |
029-81891677 |
2 |
电子工程学院 |
李老师 |
029-81891663-204 |
3 |
计算机科学院技术学院 |
殷老师 |
029-81891390 |
4 |
微电子学院 |
冯老师 |
029-81891636 |
5 |
人工智能学院 |
侯老师 |
029-81891373 |
6 |
本科生院 |
牛老师 |
029-81891762 |
3.学生分流全过程在一站式服务大厅网上办理,请各位同学、下载和阅读操作指南(附件分流操作指南-学生版),在网上完成分流工作。
本科生院
2022年9月19日
附件 分流操作指南-学生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