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2012年下半年学校工作会有关各级干部听课的要求,并依据西电发〔2005〕56号文件规定,现将本学期各级干部听课活动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校党政领导听课不少于4次;
各学院党政正职领导听课不少于6次;
各学院其他党政领导听课不少于8次;
系领导听课不少于12次;
教务处正、副处长听课不少于10次;
学生工作处正、副处长听课不少于8次;
学院办公室主任听课不少于10次;
专职政治辅导员听课不少于30次;
兼职班主任听课不少于15次。
其中每次听课时间不少于一节课,听课人员须尊重上课教师的劳动,不应迟到早退,有义务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各有关单位须安排专人统一领取《本科课堂教学情况听课表》,发放给听课人员、按时收集汇总听课情况。每月底各单位将听课汇总情况及填写的《本科课堂教学情况听课表》交回教务处。教务处对各单位汇总的听课问题要进行统计分析,并逐月进行通报。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