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凝练我校近年来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经验,充分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为陕西省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做好准备,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本科)的推荐及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推荐成果应为聚焦国家战略需求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在高素质人才培养方面形成的具有导向性、创新性和实效性的教学成果,基本原则如下:
1.注重导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2.注重创新。深入探索,在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深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应用,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3.注重实效。教学成果需具备显著的育人成效,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教师教学发展等方面成果突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与实践经验。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申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学校正式在编的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
2.在联合培养人才过程中做出贡献的校外人员。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个人作为成果负责人的限报1项,参与的限报3项(含主持),每项成果完成人数限10人。
(三)重点奖励依托教育部、陕西省或学校的重点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在本科教学改革实践与人才培养中创新性强、长效性、凝练成可推广范式并可显著提升教学质量的成果。
(四)本科与研究生共用教学成果只能选择本科或研究生其中之一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三、成果奖励等级和名额
(一)2025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具体奖励名额视申报情况而定。
(二)属于国内首创,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取得特别重大人才培养效益,具有重大应用推广价值的,可申请教学成果特等奖;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方面有较大突破,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具有全省应用推广价值的,可申请教学成果一等奖;达到校内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一定突破、已取得一定培养效益,具有继续推广应用价值的,可申请教学成果二等奖。
(三)学校将根据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限额,从校级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四)对获奖成果授予校级成果奖荣誉证书。
四、材料要求
(一)《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2)(Excel格式及盖章PDF格式)。
(二)《学院评审意见表》(附件3),系统页面附件材料处上传。(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4),系统在线填写。
(四)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上传系统)。
(五)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PDF格式上传系统,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作为支撑材料目录第一部分列入)。
(六)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本届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实行各单位限额推荐与学校差额评选。各推荐单位务必严格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进行推荐。
各单位须于2025年9月18日(周四)前完成申报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汇总表发送至jyk@xidian.edu.cn。
五、申报程序
本次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时间大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统筹规划阶段。7月2日(周三)前,各单位向本单位人员传达文件精神,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单位的申报题材和类型进行认真论证、统筹规划。
第二阶段:正式申报阶段。各学院(部)成立专家组(至少五人)对申报成果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及认真初评,并对推荐参加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的成果进行排序,组织推荐成果教师进行“教学改革服务”线上系统填报,并将《学院评审意见表》上传填报页面附件处,各单位请于9月18日(周四)前在系统上完成申报成果审核工作,并上报推荐成果汇总表。
第三阶段:学校评审阶段,9月下旬进行。本科生院收到各单位申报推荐后,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在教务处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正式下文公布获奖名单。
线上系统https://ehall.xidian.edu.cn/,搜索“教学改革服务”,进入“项目申请批次”页面,选择或者搜索“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本科)”点击“申请”进行填报。
1.往届校级教学成果奖严禁重复申报。对于已获得过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再次申报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
2.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
3.学院在成果推荐中要进行严格审查,成果务必真实有效,保证质量;申报材料务必充分翔实;支撑材料应能够充分反映成果所体现的教育理念及实践效果。
学校评审后,将对拟获奖成果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材料持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本科生院实名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通讯地址与电话。
联 系 人:王梦琪 张希颖
联系电话:81891764
附件: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学院评审意见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本科生院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