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新生书院及有关单位:
本学期期中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进行。现就本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望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本次2023、2024级期中考试由开课学院总体负责组织,各学院、新生书院应积极配合。
二、在期中考试开始前一周,各学院、新生书院须组织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及学生认真学习《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成绩考核与管理规定(修订)》(西电教〔2023〕89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考试纪律与学术规范条例》(西电学〔2018〕33号)。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对违规者将严肃处理,并通报全校。
三、期中考试各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见考试日程表(附件1)。
四、参加考试的各年级学生,均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一卡通(学生证),并自觉摆放在座位左上角。一卡通丢失者,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学校一站式服务中心补办。无身份证或一卡通(学生证)者不允许参加考试。部分期中考试科目试行电子阅卷,请学生提前准备2B铅笔与橡皮等文具。
五、各门课程的考试,所有考场均须安排两人监考。各监考须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须严格按教务处要求安排学生座位,宣布考场纪律,逐人核实身份证或一卡通,并详细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认真履行监考守则。考试纸附页及草稿纸各学院要统一打上标记且不允许提前发给学生,须随考题同时发出。
六、2023、2024级考试科目,开课学院负责考务组织,各单位须于4月8日(星期二)前按课程进行考场安排并向学生发布,各开课学院要按各考场学生人数提前分装好考题,做好考前各方面的准备工作。为严防考题失密,考题一律由开课学院送考场办公室。监考由各学院参考对应科目人数及学院计划招收人数按比例上报,开课学院统一安排,各学院办公室指定专人作为考务办负责人,提前30分钟在考场办公室(设在B栋107,A栋319教师休息室)协助开课学院进行试卷分发。
七、任课教师在考试前要认真校对印刷好的试题,凡试题有误的须备好勘误表,在考试时交监考人员,考题出错严重且未备勘误表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八、考试期间各学院负责教学、学生工作的领导,新生书院副书记,应深入考场一线了解考试情况,及时解决考试中的问题。要成立由院领导、教学管理干部和辅导员组成的考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并检查考试工作,严格按照《考场规则》《监考守则》安排考试,同时设立考务办公室并将考试安排及监考汇总表(含高年级)上报教务科。
九、监考任务由学生所在学院承担(任课教师须承担监考任务,剩余监考由各学院按照招收计划人数比例及参与考试科目人数进行选派后报本科生院)。各门课程的监考人员原则上必须是我校在职教师或管理人员,不得聘请外单位人员,全校教职工均有监考的义务。各学院在考前须对监考人员进行认真培训,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十、学校成立期中考试巡视工作组,对全校期中考试情况进行检查。校巡视工作组组成:
组 长:王 泉
副组长:苏 涛 林 波
组 员:张宇鹏 李亚汉 张士红 杨 敏 杨明磊 尹 鹏
尤吴晶 赵岩松 穆宏浪 顾华玺 任爱锋 万 波
陈晓龙 孙 浩 周慧鑫 谢永平 高卫峰 潘明娟
李长安 胡辉勇 朱守平 姜莉莉 李智敏 杨 超
赵常兴 董伟生 高鹏飞 云广平
附件:1.期中考试日程表
2.考场规则
3.监考守则
4.监考工作流程
本科生院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