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2021级学生: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类招生学生分流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西电教〔2021〕20号)文件精神及有关安排,现将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 为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学校对转专业的条件和名额实行宏观调控,集中办理。其中,专业接收名额和转入学生的资格条件由学院自行决定,学校将根据学院专业生师比,毕业生就业质量以及本科教育教学业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审定。
2.获准转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已办理转专业者,不允许再次申请转专业。
3.转专业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资格审核,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考核同意,报本科生院审核,经学校主管校领导批准,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4.接收名额未满的专业可在报名本学院且具有转专业资格的学生中内部调剂。
二、申请条件
1.根据相关规定,特殊类型学生(如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定向生、艺术类学生、入学后除大类分流外专业有过变更的学生以及其他国家规定不能改变专业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2.除以上规定的特殊类型学生之外的所有2021级学生均可申请转专业。
3.下列四种特殊情况的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时,接受学院可适当放宽接收条件:
(1)对规定范围内的某一专业有特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的学生(需提供证明专业特长的相关材料,并且由所在学院/书院推荐);
(2)对原专业学习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但转到规定范围内的专业可以继续学习的学生(需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
(3)因患某种身体疾病,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其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规定范围内的专业学习的学生;
(4)学生参军退役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可以转专业,且不局限于大二学年,相关学分由转入专业认定。
前三种特殊情况中,规定范围内的专业是指:转入专业当年学生所在省份我校录取分数的位次不高于原专业录取分数位次。
三、 转专业程序
1.上报计划。2023年6月21日前,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本科人才培养要求及教学资源条件,上报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至学校审定。各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具体考核内容、办法等)。
2.发布通知。2023年6月28日前本科生院向学生公布转专业通知、各学院转专业考核规则及经过学校核准的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同时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转专业的咨询工作。
3.学院排名及方案公布。2023年6月30日前,各学院按专业对2021级学生进行学业排名,学生具体排名请咨询所在学院。各学院在本院网站公布转专业考核方案,学生对转专业名额及其他规定有疑问,请咨询各转入学院。
4.学生申请。2023年6月30~7月2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教务系统报名;拟报名转专业的学生登录一站式服务平台转专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注意选择“转专业报名”。
5.学院初审。2023年7月3~4日各转出学院完成初审,并在教务系统填报学生成绩、排名信息。
6.学院公布面试通知。2023年7月4日前各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面试分组、时间、地点等信息。
7.学院上报结果。2023年7月7日前转入学院对转入学生完成考核,并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纸质盖章及电子版)交教务处学籍科。
8.本科生院公示。2023年7月10日本科生院公布拟转业学生名单(公示三天)。
9.正式公布。2023年7月13日报学校批准,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10.手续办理。2023年9月4日起学生到新的专业学习,凭转专业文件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 学籍及学业管理
1.获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由原专业所在学院转至转入专业学院,由转入学院编入同年级相应的班级学习。
2.转入学院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课程置换及教学计划变更等工作:
(1)学生转专业前已取得的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学分仍然有效。
(2)缺少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和选修课程,学生必须补修并取得学分。
(3)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未包含的课程,作为方案外课程在成绩单显示及格成绩,但该课程学分不作为毕业审核要求学分。
五、其他
1. 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转入专业、年级学费标准收取。
2.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徇私舞弊。
3. 对在转专业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个人,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 转专业相关事宜最终由本科生院解释。
六、各学院及书院转专业咨询人:
序号 |
学院名称 |
咨询人 |
咨询电话 |
1 |
通信工程学院 |
顾老师 |
81891677 |
2 |
电子工程学院 |
毛老师 |
81891663 |
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殷老师 |
81891390 |
4 |
机电工程学院 |
刘老师 |
81891658 |
5 |
光电工程学院 |
胡老师 |
81891619 |
6 |
物理学院 |
刘老师 |
81892402 |
7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任老师 |
81891007 |
8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沈老师 |
81891379 |
9 |
人文学院 |
辛老师 |
81891388 |
10 |
外国语学院 |
贺老师 |
81891389 |
11 |
微电子学院 |
冯老师 |
81891636 |
12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赵老师 |
81891070 |
13 |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
刘老师 |
81891034 |
14 |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
张老师 |
81891149 |
15 |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
耿老师 |
81891730 |
16 |
人工智能学院 |
强老师 |
81891373 |
附件:1.转专业系统操作指南-学生版
2.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计划表
本科生院
2023年6月27日